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及缓解“打的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6年前,争取使广州市的出租车规模基本达到每千人不少于2辆的要求,并且探索试行有区别的出租车运价标准,实行日间和夜间有区别的运价标准。同时探索设置出租车禁停区,到2016年底,争取试点1个以上出租车禁停区。
后年每千人2辆的士
《意见》提出,将根据广州市的人口总量、区域面积、出租车利用率、市民出行特点等因素,定期测算我市的出租车需求量。争取到2016年底使广州的出租车规模基本达到每千人2辆的标准。以广州目前1600万常住人口算,届时,广州至少要增加1万辆出租车。
目前广州市乘客通过电召乘车的次数仅占总乘车次数的1.43%,“电召难”问题与“打的难”问题突出。《意见》提出,将发展电召,减少空驶。探索在全市实行有偿电召服务,电召服务收入的分配重点向出租车司机倾斜;电召服务平台系统逐步实行预约收费,最大限度减少乘客的违约率;逐步形成多种模式结合的综合性电召服务体系。
争取试点出租车禁停区
《意见》还提出,将完善出租车客运价格形成与调整机制,探索试行有区别的出租车运价标准,实行日间和夜间有区别的运价标准。
此外,《意见》还提出,在繁华商业区、商务中心区、人流密集区、大型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布点建设出租车港湾式停靠站和出租车调度站,同时探索设置出租车禁停区,出租车进入禁停区后只能在指定的出租车港湾式停靠站和出租车调度站搭载乘客。禁停区内的调度站实行运力动态控制,出现运力不足时将由站点通过运力调度进行补充。到2016年底,争取试点1个以上出租车禁停区。
小型出租车企业要重组
在规范经营方面,《意见》提出,将探索在出租车运力招标时设置数量资源整合激励指标,通过政策倾斜引导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资金和规模优势,主动兼并中小企业;强化对出租车企业的监督考核,运用出租车行业退出机制,引导小、弱、差企业退出市场或重组;科学制定出租车企业资源整合引导方案,争取到2016年底我市的出租车企业总数减少到55家左右,整合后的单体出租车企业车辆拥有量一般不少于50辆。
此外,还将在兼顾出租车企业和司机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通过科学的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出租车承包费标准,保障出租车司机的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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